首页 > 第一智库时间 > 所有国企应该知晓作为商业机构,在香港不享有主权豁免
在一宗商业诉讼中,央企中煤能源在香港寻求身为“中国国务院国资委的国有企业”而拥有主权豁免,香港法院无权干涉,结果失败。法庭在寻求专业意见后认为,被告的商业营运属独立自主性质,不能以国企身份拥有豁免权,故裁定其败诉。此案件为香港树立了一个极好的判例,所有国企应该知晓作为商业机构,在香港不享有主权豁免。
凡本网站转载的文章,均由原载媒体审核后发表,仅反映原作者自己的观点,不代表“第一智库”网站的观点。
中国-东盟基金·安邦合作项目 中信信睿·安邦合作项目
(安邦集团)北京安邦世纪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| Copyright © 1993-2013 Anbound